從平凡中成聖

摘自陶恕(Tozer) <<午夜的復興>>

在上一個世紀﹐有一位基督徒詩人寫了一首相當長的詩歌﹐來指出一個道理----人可以藉著三個字﹐把平凡的日常生活﹐變成神悅納的祭品﹐這三個字就是"為了主"。

今天的基督徒早已把這首詩遺忘了。那首詩的形式相當古老﹐情調也不合現今生活繁忙的信徒。把這首聖詩拿到手後﹐肯花點耐心去慢慢把它唸一遍﹐恐怕已是萬中無一。可是﹐詩中的信息簡單而奇妙﹐我們不該讓它就此凐沒﹐應該把它再檢出來﹐如同珍寶送給天國的兒女們。

尤其是今天的基督徒﹐更要好好學習如何把平凡的生活 變成聖潔。這是個厭倦於享樂的世代﹐由于極度緊張刺激的生活﹐人都弄得精疲力竭﹐品味也變得腐化低俗。天然美物被擱在一旁﹐給一切人為的點綴所取代。分別為聖的事奉﹐都變得世俗化了﹔聖潔的也要變為庸俗﹔崇拜聚會也變為一種消遣性的集會。這世代猶如服了麻醉劑 般﹐愈來愈混沌不清﹐人們不停地尋新刺激﹐給麻木的感官提一下神。各式各樣的發明日新月異﹐似乎不再有甚麼東西可以感到新奇了﹔一切都變得又平凡﹐又令人生厭。

不管你喜不喜歡﹐這就是我們現今世代的寫照﹔但我們卻有責任去過嚴謹節制﹑公義虔敬的生活。最要命的是我們竟讓自己同流合污﹐隨從世人過著墮落腐化的生活﹐就像當日以色列人跟隨了當地的赫人和耶布斯人的習俗﹐傚法當時列國的風尚一樣。

我們四週的道德風化和社會心態都是如此庸俗不堪﹐那麼﹐我們怎樣才能逃避這些致命的不良影響呢﹖我們怎樣才能使日常生活成為聖潔﹐從平凡的生活中尋索屬靈的意義呢﹖前文已經提過﹐就是把我們整個生活奉獻給神﹐學習凡事要奉主的名而行﹐一切都為了主而作。

芬倫(Fenelon)曾經教導我們﹐若要得神的喜悅﹐不一定要轉行﹐只要我們是從事正當的職業就可以了﹔但我們必須開始改變生活態度﹐以前純粹以個人為出發點﹐今後就要以神為目標。也許有些人認為這樣做﹐未免太平淡無奇了﹔我們想為神做大事﹐為祂冒生命的危險﹐甚至拋頭顱﹐灑熱血﹐誓死忠心﹐一生充滿戲劇化的遭遇﹐成為眾人矚目的人物。想起被綁在火柱上的胡斯(Huss)﹐在沃木斯政教會議(Diet of Worms)受審的馬丁路德﹐還有生活在非洲腹地的李文斯敦(Livingston)﹐我們這些平凡的小人物﹐如何能像他們一樣轟轟烈烈地幹一番大事呢﹖我們要養妻活兒﹐命裡註定要過庸碌平凡的生活﹐又沒有遭遇到監禁和死亡的逼迫﹐怎樣才能活得合乎神的心意呢﹖我們能作什麼﹐才可令天上的父神心滿意足﹖

答案離你不遠﹐就在你的口中。只要你心裡尊主為大﹐讓祂 在你生命中作主﹐成為你心所向的焦點中心﹐你就不用再夢想作甚麼英雄人物。讓祂在你裡面照常顯大﹐你自己則日漸衰微﹔把你整個人奉獻給神﹐從為我轉向為祂而活﹔以基督和祂的榮耀為你每日言行的動力﹐不再以自己﹐或家人﹐或祖國﹐或教會為出發點﹐凡事讓祂居首位。

這一切似乎太簡單了﹐令人難以置信。但聖經是這樣教導﹐經驗也確實告訴我們這是在平凡生活中成聖之道。只要我們肯持定“為了主”這目標而生活﹐那麼一切平凡的﹑微不足道的生活小節就有了存留永世的價值。刻板的生活本來只像陰暗小徑﹐但有了目的﹐生活便提昇為康莊大道。我們日常的單調生活﹐就加添了有如敬拜聚會般的內涵﹐而我們每天要幹的無數繁瑣雜務﹐都成了神悅納的祭物﹐藉著耶穌基督﹐向神奉呈。

只要是奉神兒子的名獻上﹐神絕對不會輕看。相反地﹐如果不是為了基督﹐獻上的不管是什麼﹐神都不會看重。我們若不能為主而死﹐那就該為祂而活﹔這會使人生顯得更偉大﹐亦可得著更厚的賞賜。

“為了主”這三個奇妙的字﹐如果能在人的言行中實現﹐就不難把水變為酒﹐把卑賤的金屬變為精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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