宇宙性和地方性教會的歷史

摘自史百克 <<神奧秘事的管家>> (下)

1. 任何一地的教會﹐都必須是從天上生的。教會是從上面生的信徒的總和﹐是他們團體的交通。因此在信徒個人身上所當有的﹐團體的基督徒自然當有。在這裡我們模著教會觀念的基礎和根源﹐我們最好一次並永遠認識它﹔除此之外﹐再無任何團體﹐有權以基督的教會自稱﹐或得著聖經的承認。這可以使我們不必去注意﹐那些徒有其名卻不是教會的團體。

教會既是從她的元首﹐那首生的﹐她房角的首石﹐那根基﹐取得她的性質﹐因此每一個作她代表的﹐必須起源於天﹐是天上生命的具體彰顯。這排除了由人發起由人組成的可能性。

2. 這引我們來到第二件事﹐就是地方教會。倘若教會是從聖靈生的﹐那麼她是神的兒子﹐經過生產的痛苦所生的﹔因此每一個真實教會的見證﹐從一起始就帶著生產之苦的律。在新約中﹐無論是宇宙性的全教會(the Church universal )﹐或是在各地出現的教會(the churches local)沒有不經過生產艱難的。基督因生產的艱難﹐經歷了極大的痛苦﹐因此在五旬節產生了教會。那些在教會中作為核心的﹐也都浸入祂的苦難。當耶穌受死的時候﹐他們的心魂全都破碎了。因此當祂從死裡復活的時候﹐他們狂喜到忘我。

教會一生下﹐立刻開始了生與死的搏斗﹐並且為了繼續生存的爭戰﹐持續不已。各種各樣的迫害﹐緊隨著那些將要作基督團體見證人的身上。必須有人支付這個代價。各地的教會﹐是以血與淚的代價換取的。

一個未為她的生命受苦的教會﹐無論就自然律和恩典之律來說﹐必是一個軟弱不結果的教會。

3. 出現在地方上的教會﹐和她所有的分子﹐必須是在基督裡與神相遇的結果。任何職事﹐無論是團體的或個人的﹐如果要結果子如保羅那樣﹐即使不能像他那樣丰滿﹐都需要在開始時﹐像他那樣遇見主﹔經歷基督十字架和復活﹐

十字架出去人的一切自恃﹐自足﹐自信﹐驕傲﹐雄心和任意妄為。復活是另一位的生命﹐進入我們裡面﹐取代我們原有的天然生命。

主在大馬色的路上﹐向保羅顯現﹐和他面對面﹔保羅在那一次足可將他毀滅的經歷中得以存活﹐基督的奧秘和祂的身體﹐教會﹐的偉大啟示﹐就是在那次經歷中臨到他的。這種與主的相遇﹐無論是個人或一個團體﹐早晚必定發生﹐它是真實見證的基石。

4. 倘若全教會(the Church universal)是在一切屬地的區別之上﹐那麼在地方上的教會(the local church) 在靈裡﹐在交通上﹐在延展上﹐應該是超越國界﹐民族﹐和各宗各派﹐亦超越泛宗派。

這說明一件事﹐倘若教會是藉著聖靈所見證的基督所構成的﹐那麼我們交通的聚會﹐交通﹐擘餅紀念主的立場﹐必須是在眾聖徒裡面的基督。這是指一切真實信主之人﹐在生命上的交通而言。在主的事工上﹐有些事可能我們無法接受﹐但我們仍能持守在生命上這相同的立場。這誠然是主的桌子的意義。在以弗所書中﹐保羅只看見一個教會﹔但他也知道其他許多教會。在天底下的各方各民﹐真實信從基督福音的人﹐所擘的餅﹐所飲之杯﹐何止萬千﹐但主眼所見﹐仍是一餅一杯﹗基督可以供人分享﹐但不容許將祂分開。雖然享受祂作生命的﹐“數目有千千萬萬”﹐在他們裡面仍是一位基督。

當主在我們裡面作了一點工﹐使我們在心思和觀點上﹐對往日所信守的有了改變﹐試探和爭戰接踵而來﹐我們何等容易在靈裡和那些還沒有這種改變的﹐產生了距離﹔隨之而來的﹐是那種難以抗拒的傾向﹐要成立以那種經歷為特色的一派。不錯﹐神在我們裡面所作的工﹐具有很實在的價值﹐而且那價值至重要﹐我們深願所有的人都得著並經歷﹐但我們切不可讓我們的經歷﹐成了我們與一切實在是神的兒女之間的牆垣。在這件事上﹐唯一使我們免蹈覆轍的盼望﹐是無視一切使我們屬靈細嫩感覺受擾的事物(罪惡除外)﹐靠著神的恩典﹐在積極的一面﹐儘可能與人有在基督裡的交通﹔要遠避讓人有理由﹐認為我們在態度上和談吐間﹐帶著屬靈的優越感﹐要像逃避瘟疫般的慎防。誤解往往起於不智﹐而偏見和未深入細察﹐幾乎無法避免﹔即使在這種情形之下﹐也不應該容許我們的心關閉﹐而轉向自己。

5. 保羅深知他被基督征服的事實﹐因此他總以基督耶穌的奴僕或為主被囚自稱﹔他又說﹐我身上帶著耶穌的烙印。從所發生的事件﹐使他完全失去他的獨立﹐他再無自己的方向自己的安排和管理﹐從此世界在他身上再無權勢。這說出基督在他身上有絕對的主權。他不再為這事或那事﹔他活著是為著那一位。當他都獨面遇見主時﹐從他口中所發出的喊叫是﹕主啊﹐你是誰﹖他向祂投降﹐接著向祂求問說﹐主啊﹐我當作什麼﹖對保羅來說﹐主宰他的不再是教義﹐他完全歸順了祂 的統治。這必須是人親身的經歷。

每一個真正的地方教會﹐都該具有這種----深知是為著一個目的蒙召的----組成的要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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